男子明知自己患梅毒还嫖娼,被判刑...

  来源:漳平市人民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在漳平打工的一男子林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还实施嫖娼违法行为,近日,漳平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

  案情简述

  被告人林某10多年前感染上梅毒,经治疗未愈,属于梅毒携带患者。2019年7月21日晚,被告人林某明知自己患有梅毒严重性病的情况下,仍实施嫖娼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林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被告人林某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梅毒的情况下,仍进行嫖娼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被告人林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漳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

  性病具有传染性,严重性病如梅毒、淋病等会给人带来很大的痛苦,而嫖娼者往往与多人发生性关系,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不仅破坏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还危及他人身体健康。一般的卖淫、嫖娼行为是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罚的,但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还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刑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小编提示

  不管男女都要洁身自好

  卖淫嫖娼的事千万别做

  万一哪天碰到个“意外”

  人生就悲剧了

/uploads/",@me) /}


解锁后查看全文
善款将用于艾滋感染者及艾滋儿童公益
——◆ 大家都在看◆ ——
——◆ 相关推荐◆ ——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