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部分地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就业歧视现状调查

【摘要】:背景艾滋病相关歧视依然是目前艾滋病防控面临的重要挑战艾滋病感染者,我国现行法律在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以下简称“感染者和病人,,)就业权益的问题上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给艾滋病预防控制及治疗带来了一定影响,有必要对我国的艾滋病就业歧视现状进行研究分析,为今后保障感染者和病人就业权益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目的通过文献归纳和回顾性调查,梳理现有的与艾滋病就业歧视相关政策,了解感染者和病人在就业中遇到的歧视现状及表现形式,探索感染者和病人就业歧视的影响因素。方法采取文献归纳方法,梳理现有的与艾滋病就业歧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采用横断面调查研究方法,分别在云南、河南、湖北、江苏、陕西、吉林、内蒙古共7省(自治区)对2432例感染者和病人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对其中876例他人知晓其艾滋病感染情况的感染者和病人的就业变化及曾经遭受过就业歧视进行分析,探索就业歧视中的相关影响因素。问卷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情况,如性别、民族、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等;就业歧视,如因为艾滋病换过工作、因为艾滋病被单位辞退、因艾滋病被拒绝雇佣、因为艾滋病失去升迁机会、担心入职体检,不敢找工作,或者曾经放弃申请某些职业等。

结果随着艾滋病疫情的扩散和流行态势的变化,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维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的权益的法律法规,但是,我国部分法律法规对相关就业条件进行了限制。最为社会所关注的是人社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其中包括艾滋病不合格。14.0%(123/876)的调查对象报告既往遭受过就业歧视,对其是否遭受过就业歧视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10gistic回归分析,单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不同年龄组(X2=8.976,P=0.003)、不同文化程度(,=8.938,P=0.03)、不同职业(x2=16.354,P=0.003)、不同感染途径(x2=10.157,P=0.038)的感染者和病人报告其在过去就业过程中遭受就业歧视发生率的差别有统计学意义。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年龄为40岁以下者(OR=2.029,95%CI:1.147~3.589),待业/失业者(OR=4.088,95%CI:1.563~10.687),企业员工/个体户(OR=2.681,95%CI:1.082~6.644)报告其在过去更易遭受了就业歧视。调查对象中,有13.9%的男性和8.5%的女性曾经因为艾滋病换过工作,性别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4.08,P0.05)。

男性中曾经放弃申请某些职业比例高于女性,男性为46.7%,女性为10.5%,性别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54.16,P0.01)。调查对象曾经因为艾滋病换过工作,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中专、大学及以上的比例分别为7.3%、15.7%、17.6%、22.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2.95,P0.05)不同感染途径的调查对象表示因艾滋病被拒绝雇佣,男男性行为、异性性行为、输血/采供血、注射吸毒的比例分别为1.1%、7.8%、3.0%、1.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6.932,P0.05)。结论感染者和病人受到就业歧视仍然比较严重,应采取针对性的改善措施,消除就业歧视,从而逐步达到消除就业歧视的目标。首先艾滋病感染者,要理顺政策法规间的衔接,提高就业政策的可操作性;其次,加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的心理辅导,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和健康的心理;第三,需要全社会正确对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在就业方面给予足够的尊重和包容。

/uploads/",@me) /}


解锁后查看全文
善款将用于艾滋感染者及艾滋儿童公益
——◆ 大家都在看◆ ——
——◆ 相关推荐◆ ——
温馨提示:以上资料仅供参考,未经许可禁止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