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商业性行为的存在是淋病、梅毒等性病广泛流行的主要罪魁祸首一样,商业性行为也是导致艾滋病病毒感染在全球广泛流行且至今不能控制的主要元凶。性服务者、尤其是女性性服务者(妓女)既是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受害者,同时也是艾滋病病毒感染的主要传播者。
在柬埔寨某一地区,1998年性服务者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率高达43%。在越南,2003年性服务者中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大约为8%~24%。在我国,广西性服务者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率已由1997年的0上升至2000年的10%左右。监测资料显示,全国每年经性乱行为感染和传播艾滋病病毒的人数在增加。
全国性病发病数以平均每年30%的水平增长,估计每年性病新感染者达数百万人,为艾滋病经性传播提供了有利条件。而且,公安部门每年抓获的卖淫嫖娼人数也呈递增趋势。这些现象表明,我国的艾滋病病毒感染经商业性行为传播的危险性是严重的,经性途径传播将成为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传播的主要方式。
新闻回放一:沈阳卖淫女感染艾滋病病毒
50岁的刘艳(化名)是铁岭市昌图县人,2004年4月因从事卖淫活动被沈阳警方抓获,5月19日被送进沈阳市龙山教养院,并被查出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月26日被沈阳市龙山教养院“清走”,并脱离了疾病控制中心的视线。记者得知此事后,立即展开查找,最终在刘艳昌图老家找到她,随后围绕刘艳被教养院“清走”事件连续展开报道和讨论。
报道引起了国家司法部门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监管难问题的关注,并随后出台相关政策,同时使刘艳得到了疾病控制部门的关注和治疗。
新闻回放二: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卖淫报复
海口商旅报11日收到了一封自称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卖淫女的来信,信中称她已经有三年的病史,出于一种报复的心理,三年中她曾与多名嫖客发生过性关系;同时她还在信中流露了厌世情绪,表示将要“投入大海的怀抱”。海口警方目前正在紧急排查、寻找阿兰的下落。
这位自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阿兰”今年22岁,来自湖南,已经有三年的病史了。从信的内容看,她的身世异常坎坷,经历也十分复杂。“对于我来说,我的出生是上天错误的安排,父亲因为生下我又是个女孩就狠心丢下我们离家出走。”
阿兰在信中说,“十四岁那年,我连初一都没有念完就走进社会(因为家里没钱),当过保姆,卖过夜市,当过服务员,搞过传销,后来又经劝说进歌舞娱乐场所坐起台,当小姐。十八岁那年我认识了一位吸毒的男朋友(原先不知),我的病就是让他给传染上的。为此,我恨让我染上这可怕病魔的男友……”阿兰自称来海南大约3年时间,主要在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的北胜街、绣衣坊一带活动。
新闻回放三:篮球明星风流成性染艾滋
前几年,美国一位著名的篮球明星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当时他年仅三十。此人公开承认,在他成名后的数年间,先后与2000多名女性发生过性关系。这样的性交频率和频繁地交换性伴侣令东方人大为吃惊。同时,也使他饱尝了性乱和性交过频的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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