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感染者/患者手术难问题亟待解决

2011年5月17日艾滋病感染者,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CAP+)与国际劳工组织(ILO)等机构共同举办了“艾滋病与就医保护”新闻发布会。

本次会议发布了由40家艾滋病感染者组织骨干发起、并由感染者联盟秘书处负责撰写的《关于解决我国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手术难”问题的建议》报告。该报告指是在《困境与曙光——中国艾滋病感染者/患者治疗与生存状况定性调查报告》基础上围绕手术难问题形成的专项政策建议报告,主要从《条例》执行和落实、监督和投诉渠道、公共医疗环境以及思想观念等几个方面分析了造成艾滋病感染者和患者“手术难”问题的原因及危害后果,并提出三条具体建议:

1、建议政府有关部门依据《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不得因就诊的病人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推诿或者拒绝对其其他疾病进行治疗”之规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推诿或拒绝为感染者治疗的违法行为,并通过媒体予以公示。

2、建议设立专门机构作为监督和投诉平台,及时解决患者的合法诉求。

3、建议取消“艾滋病定点医院”,将艾滋病治疗纳入常规医疗体系艾滋病感染者,保障感染者平等享有就医权和选择权,减少医疗歧视。

报告还指出医疗机构过度的、非必要的检查亦是造成感染者“手术难”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违反了《艾滋病防治条例》的自愿咨询检测原则。报告据此建议由卫生部组织专家确定需要进行术前艾滋病抗体检查的病种范围,严禁医疗机构自行确定并擅自扩大检查范围。

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秘书处协调人孟林表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手术难的问题不仅发生在有一定难度的手术上,就连痔疮治疗、外伤清创缝合、骨折复位等这些基本手术也难以满足。”

北京佑安医院传染病主治医师张可坦言:“传染病医院不具备综合性医院的学科体系和救治能力,但普通医院会认为这些(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理所当然归传染病专科性医院管。”可见,“艾滋病定点医院”的存在已成为一些医疗机构推诿或拒绝为感染者提供常规医疗服务的借口。

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法律政策工作委员会主任李楯表示:“按法律规定,所有的综合性医院都应该接治。”

国务院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学术研究机构、国际组织、艾滋病民间组织、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代表和媒体人士等首要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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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款将用于艾滋感染者及艾滋儿童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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